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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发表者:科研促进部日期:2022-01-12点击:

院内各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名额、类型与资助额度

我院申报名额为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类型,基础理论研究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

三、申请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程序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于2月23日前,登录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index),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课题指南》条目分为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两类,以“*”标注的为优先研究方向。申请人可根据方向性条目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选择具体条目,根据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还可以依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自选课题。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须符合以下限定条件:(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4)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9)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10)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附件:申报材料.zip

科研促进部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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